台電月刊 - 打開電力新視野

配合非核政策 致力除役規畫與技術輸出 副總經理兼核能發電事業部執行長─蔡富豐

6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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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攝影/商訊文化採訪攝影團隊 協助/能源局、台電策略行政系統、財會資源系統、營建工程系統、配售電事業部、核能發電事業部、水火力發電事業部、輸供電事業部、企劃處 審查/台電月刊編輯小組

電業法3條文 決定臺灣核電業未來

電業法修正案,不僅影響本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向,也決定核能發電事業部的未來。檢視電業法修正案內容,對核能有影響的條文分別為第6條、第89條及第95條。

依據第6條的內容,本事業部擬規劃暫不歸列發電公司。未來將配合政府政策檢討調整,例如轉型後是否納入控股母公司或成立拓展業務的技術服務子公司等。另第89條要求提撥充足「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鑑於核一廠1號機及核二廠2號機目前因無法至立法院報告而維持停機,此將面臨後端營運基金提撥不足之問題。對於第95條之非核家園目標及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本公司將依期程推動核一廠及後續核二、三廠除役規劃,及進行龍門電廠後續處理。並配合行政法人及政府訂定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積極處理蘭嶼貯存場之低放射性廢棄物。

規劃核能電廠除役 維護龍門電廠資產價值

副總經理兼核能發電事業部執行長蔡富豐(以下簡稱蔡副總)表示,電業法對核能發電方式已作出重大決定,核能發電事業部為了因應短期內的任務調整,將以強化核能營運安全、加強人力培訓與關鍵技術傳承、提升核能效益降低成本、核能電廠除役規劃及技術養成、維護龍門電廠資產價值、開創新業務增加收入等六項措施作為因應:

一、強化核能營運安全:

面對非核家園目標,營運中的各核能機組自民國107年底將依序屆齡,核能發電事業部將持續推動總處治理監督及管理、強化電廠廠務管理確保設備可靠性、落實風險管理,並精進核能安全文化、執行福島後相關安全改善工作等,確保各電廠穩定營運。

二、加強人力培訓與關鍵技術傳承:

因應人力結構的退休潮,核能發電事業部也積極加強人力培訓與關鍵技術傳承、落實導師制度加速新人培訓計畫、關鍵技術影音化,增加廠處交流與支援、強化技術人力取得證照等,有效維持人才與技術,進而確保核能營運之安全。

三、提升核能效益降低成本:

由於核一廠1號機及核二廠2號機迄今無法啟動,除造成後端基金提撥不足外,也造成核能發電成本相對提高,因此核能發電事業部也努力提高核能效益,抑低營運成本,包括合理縮短大修工期、減少維護外包人力、進行設備壽期管理。另為避免核二廠因用過燃料池空間不足影響其屆齡前之營運能力,也已進行核二廠燃料格架改善案。

四、核能電廠除役規劃及技術養成:

配合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一廠1號機將於107年底屆齡進入除役階段,本公司已於105年8月成立核一廠除役專案小組,著手進行各項除役準備工作,正式邁入除役階段。面對後續核二廠及核三廠除役工作,本公司將會依據核一廠除役技術及經驗推動技術自主,以降低除役成本。

五、維護龍門電廠資產價值:

龍門電廠於103年4月28日停工封存後,為維護資產的最大價值,公司刻正研討後續最適處理可能方案,包括:設備整廠出售、設備分批出售/轉用、廠內核燃料優先運送國外處置、評估保留廠區土地作未來電力設施建設的可能性等,謀求資產利用與公共利益最大化。

六、開創新業務增加收入:

臺灣核能發電工業發展迄今已逾數十年,未來應考慮在此基礎之下,盤點專利技術,開創新業務,拓展商機,以增加公司收益,例如承攬非破壞檢測計畫,研發蒸汽產生器化學清洗技術、人員輻射劑量計測服務,以及核能運轉技術輸出,開拓海外商機。

加強核廢處理溝通 建立自主除役技術

蔡副總表示,核廢料是核能發電事業部未來必須因應及解決的重大挑戰,營運中的核電廠將在2025年前逐一進入除役階段,用過核燃料處理、低/高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及後端基金提撥,都將是目前必須面對的議題。

以核一廠乾式貯存計畫為例,若依照外界要求將室外乾式貯存改為室內乾貯,除必須增加額外建置成本外,也勢必將延緩機組屆期後用過燃料的移出時程,進而影響除役工作的進度。另外,對於蘭嶼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政府已規劃成立行政法人及研擬低/高階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方案,本公司將遵照政府計畫執行與推廣。

蔡副總表示,核能發電事業部將依照政府政策,推動核後端基金分年提撥,配合行政法人處理核後端業務,並因應新修訂的電業法,整合核能技術輸出業務,研擬成立服務子公司,結合國內產業建立自主除役技術,並依公司經營策略,執行龍門電廠轉型作業。

蔡富豐副總的話

電業法修訂後,臺灣電力結構將進行調整,面對非核家園的政策,核能發電事業部已預為綢繆,提早因應,以確保各項轉型業務順利進行,在安全前提下謀求全民及台電公司的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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