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新版電價公式
625期
陳天河
台電從95年度開始年年虧損,97年度虧損更高達1,013億元,致使截至102年度底止累積虧損高達2,084億元,其虧損原因主要在於國際能源價格飆漲,但國內電價卻無法合理反映成本調漲。為徹底解決這個「老問題」,經濟部與台電決定比照中油實施浮動油價機制的作法,也實施浮動電價並提出新版電價公式方案。
電價比照浮動油價機制,採取公式計算作為調價的依據,不失為解決電價該不該調整爭議的較好方法。因為透過電價公式來決定電價該漲多少,可以免除「凍漲」、「緩漲」給電業經營者帶來巨額虧損的風險;也可以透過公式算出電價該降多少,來防堵電力經營者仗恃市場獨占或寡占優勢賺取不當暴利,讓民眾與廠家負擔偏高電價的不合理情事發生。
只是新版電價公式在立法院審議並不順遂,朝野立委不僅剔除每度0.1元的「重建成本」,又要求從台電103年度獲利中先拿出90多億元,分給1,173萬住宅及小商業用電戶每戶800元的電費扣抵,相當程度已經背離新版電價公式制訂的初衷,但基於希望新版電價公式能夠儘早完成審議與實施,經濟部與台電還是忍痛接受。
不過,從浮動油價機制過去實施的經驗,新版電價公式在未來實施上仍有兩大問題需注意與防範:
首先是,新版電價公式一旦完成審議並公布實施後,不論執政黨或是在野黨都必須遵從電價公式的調價規則,放手讓國內電價能依照電價公式來進行「反映成本」的調價作業,不要再像過去,一碰到選舉,為了討好選民、爭取選票,就伸出「政治黑手」干預電價做反映成本的調漲,或是對電業經營者強硬要求做不合理的降價。
這點並不是杞人憂天,也不是無的放矢,因為國內油價雖然已實施浮動油價機制,並用公式來計算價格的漲或跌,但是過去中油在「政治」介入下,還是多次被要求「凍漲」與「緩漲」,導致中油目前也背負沉重的累積虧損。
其次是,新版電價公式一旦實施後,電價漲跌都在透明、公開的公式計算下進行,因此有關公式的內容與如何計算,經濟部與台電必須以「深入淺出」方式教導民眾來認識,避免重蹈中油的覆轍,明明國際油價跌幅已反映在國內油價的調降,但卻還被誤以為反映不足。